套用特效 : 套用照明特效
 
套用照明特效
您可以使用「照明」特效,將陽光輻射或聚光燈套用至影像上。
重要! 這些特效只能在灰階和 1600 萬色(24 位元)影像上使用。如需增加影像色彩深度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增加影像色彩深度
光源
編輯標籤 
「光源」特效最多可使用五個聚光燈,對影像套用光源。您可以設定光源的強度、方向、色彩和起始點。選擇特效 照明特效 光源,即可存取「光源」對話方塊。
「光源」對話方塊中含有下列控制項:
暗度 — 決定影像中未照亮區域的暗度
光源按鈕 — 可讓您選擇要套用的聚光燈。您也可以在「執行前」窗格中按一下影像上的光點。
開啟 — 可讓您開啟或關閉各聚光燈。若要關閉聚光燈,您可以按一下光源按鈕(或「執行前」窗格中的聚光燈),然後取消勾選「開啟」核取方塊。
色彩 — 可讓您選擇聚光燈色彩。按一下色彩方塊即可存取「色彩」對話方塊,或者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色彩方塊來存取「最近使用的色彩」對話方塊。
強度 — 設定聚光燈亮度。
方向 — 設定光源方向。此指針指向光源的方向,以圓周旋轉角度為單位。若要設定此數值,您可以拖曳指針、按一下圓形、在控制項中設定或輸入數字,或者按一下「執行前」窗格中的聚光燈並拖曳其中心臂。
水平 — 水平定位光源。如果各光源的值為 0,則表示光源在影像中心。正值會讓光源往右移,負值則會讓光源往左移。
垂直 — 垂直定位光源。如果各光源的值為 0,則表示光源在影像中心。正值會讓光源往上移,負值則會讓光源往下移。
縮放 — 控制光源涵蓋的影像區大小
平滑 — 決定從明亮區域轉換到光源錐形邊緣之黑暗區域的平滑度。低設定值,則邊緣銳利。若增加設定值,則產生的轉換較為平滑。
錐形大小 — 設定光源的寬度(或錐形大小)。如果將大小增加到 89,錐形會加寬。您也可以在「執行前」窗格中拖曳光源的兩個控點之一,來修改寬度。
不對稱 — 加長或縮短不對稱
陽光
編輯標籤 
「陽光」特效會模擬透過相機濾鏡所看到的影像和光源。您可以調整光源起始點、輻射光線數量及光環亮度,或刺眼的強光點。選擇特效 照明特效 陽光,即可存取「陽光」對話方塊。
「陽光」對話方塊中含有下列控制項:
色彩 — 可讓您選擇特效色彩。按一下色彩方塊即可存取「色彩」對話方塊,或者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色彩方塊來存取「最近使用的色彩」對話方塊。
光點群組方塊中的亮度 — 控制光源強度
水平 — 指出光源起始點的水平位置。數值 0 表示在影像的最左邊,數值 100 表示在影像的最右邊。您也可以在「執行前」窗格中拖曳十字線,來設定此數值。
垂直 — 指出光源起始點的垂直位置。您也可以在「執行前」窗格中拖曳十字線,來設定此數值。
密度 — 決定從光源輻射出來的光線數量
光線群組方塊中的亮度 — 控制光線明度
圓形群組方塊中的亮度 — 控制光環或刺眼強光點的顯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