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相片 : 以電子郵件傳送相片
以電子郵件傳送相片
您可以利用下列方式以電子郵件傳送項目。
內嵌相片 — 您可以嵌入相片,在電子郵件本文中顯示相片。這表示收件者可以在開啟電子郵件時馬上看見相片。內嵌相片只會出現在使用 HTML 訊息格式的電子郵件中。這是標準的訊息格式,如果收件者使用純文字或 RTF 格式(Rich Text Format, RTF),請使用「附件」選項。
附件 — 您可以用檔案附件的形式來傳送相片。每個項目附加為單一檔案,保留原始檔案格式,電子郵件收件者可以選擇檢視相片的方式。
選擇相片大小
您可以調整相片大小,縮減影像度量或減少電子郵件的整體大小。例如,您可以減少相片大小,以便傳送至行動裝置上。「最大相片大小」設定能讓您選擇相片的最大寬度(像素),而不影響影像比例。例如,如果相片是 2048 ´ 1536 像素,您選擇最大相片大小 640 像素,則影像大小調整為 640 ´ 480 像素。每個影像的度量資訊顯示在電子郵件對話方塊的預覽縮圖上方,電子郵件估計總大小顯示在預覽縮圖旁。
電子郵件應用程式
若要使用電子郵件傳送項目,您必須連線到 Internet,電腦也必須具有支援 MAPI 標準(例如 Microsoft Outlook)的預設電子郵件應用程式,並設定為使用 MAPI 電子郵件客戶端。
* 以電子郵件傳送相片
1 選擇檔案 } 電子郵件,然後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選項:
作用中影像 — 讓您傳送目前在影像視窗中作用的相片
所有開啟的影像 — 讓您傳送在影像視窗中開啟的所有相片
所有選取的項目 — 讓您傳送目前選取的所有相片。
2 在「電子郵件」對話方塊中,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選項:
內嵌相片 — 在電子郵件本文中顯示相片像。
附件 (原始檔案格式) — 傳送單一檔案附件的相片。此選項保留原始檔案格式。
3 最大相片大小下拉式清單中,選擇尺寸設定。
電子郵件總大小顯示在預覽旁。
某些電子郵件提供者會限制電子郵件的檔案大小,因此可能導致超過大檔的電子郵件無法傳送或接收。您可以選擇較小的最大相片大小設定或選取較少的相片,減少電子郵件的大小。
「內嵌相片」選項只能在支援擴充的 MAPI 電子郵件客戶端上使用,例如 Outlook 。
您可以按一下出現在「預覽」縮圖下方的播放箭頭,檢視要傳送的項目。